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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Date: 2020-08-03
國發會檢討攬才專法 港澳准用

工商時報/2020-08-03/蘇秀慧、呂雪彗

為吸引香港資金及人才來台,是否祭出租稅優惠措施?財政部官員表示,基於租稅公平,不可能針對特定地區(例如香港)提供特別租稅優惠。惟據悉,國發會正通盤檢討攬才專法鬆綁方案,不排除針對特定專業人才來台的租稅優惠,予延長期限或放寬300萬免稅門檻等方向研議,但不會牽動整體稅制。

官員指出,吸引香港資金來台,並非只有祭出租稅優惠一途,跨國企業是否來台最主要是考量整體環境是否適合。至於稅賦,台灣和其他國家相較已較低,鄰近日本、韓國和中國大陸都比台灣高,是否恢復《產創條例》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免徵營所稅等「功能別」租稅優惠,正蒐集各國資料中。

至於爭取人才,據悉,國發會原本就在全面檢討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,盤點攬才專法鬆綁,吸引更多外籍高階人士來台工作,以回應高科技產業呼籲政府需設法解決人才不足窘況等訴求。

我國綜所稅率高達40%,被外界視為攬才阻力。知情高層說,依攬才專法,從事專業工作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,三年內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半數免課稅,且不課徵海外所得基本稅額。至於留才,也有員工獎酬股票500萬元額度內緩課,且可選擇較低股價價值時點來課稅,就實質稅率來看,與星港差距不致太大。

針對香港人道援助關懷,陸委會只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,知情人士說,爭取香港跨國外商、金融業及人才來台,不會「另立專法」,更不會牽動整體稅制,較有空間鬆綁的是攬才專法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租稅優惠。

國發會針對攬才專法檢討,還包括對一般專業人才來台工作,薪資及工作二年經驗門檻予以放寬,讓全球前500大畢業優秀人才來台,可免除二年工作經驗限制,以利台積電及聯發科等高科技產業攬才;另研議高中以下可聘外國專業人士來台教學科。官員說,攬才專法一旦鬆綁,港澳地區均准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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