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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Date: 2017-12-10
銀行設法遵 將給半年緩衝期

經濟日報/2017-12-08 / 吳靜君

金管會昨(7)日邀集金控,銀行及票券業者,對翻修「金控及銀行內稽內控實施辦法」舉行公聽會,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表示,由於設置專責的法遵與資安單位,以及建立吹哨人保護機制需要時間,會給予半年緩衝期。

邱淑貞強調,預計明年初才會預告新修正的「金控及銀行內稽內控實施辦法」,還有許多行政程序要走,業者可以趁此段時間建置,加上給予銀行業業半年的緩衝期,預計明年中下旬,約明年7、8月可以建置完成。


經濟日報提供

銀行頻道爆發重大疏失,駭客入侵事件更不絕於耳,為全面強化公司治理與資安防,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決定翻修「金控及銀行內稽內控實施辦法」,昨日舉行首場公聽會,由邱淑貞主持。

本次修正主要有三大重點:一是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;二是強化法遵與風險管理;三是建置資安專責制度。

首先,新規定要求資產兆元以上的銀行,須設置資安的專責單位,不得「資訊」及「資安」皆由同一單位負責。資安人員每年15小時以上的資安專業訓練或資安職能訓練,總機構,國內外營業單位,資訊單位,財務保管單位及其他管理單位的人員,每年至少3小時以上的資訊安全訓練。

再者,金管會要求資產兆元以上的銀行,要設置獨立的法遵單位,該單位可以兼辦洗錢防制,以及打擊資恐相關事項,但不可以兼辦法務或者其他與職務有利益衝突的業務。

最後則是銀行要建立「吹哨人保護機制」,銀行除了要保護吹哨人身分不曝光,也要保障工作權,不可以對檢舉人做出解職,降薪等危害工作權的不利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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